隨著2018年1月開征時點的日益臨近,環保稅開征已經進入倒計時。自2008年開始醞釀,作為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,《環境保護稅法》終于步入實施前的倒計時階段,這也意味著我國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。
“很具體很全面。”相比于排污費存在執法剛性不足、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,費改稅后,稅收征管力度加大和“多污染多交稅”的政策設計,將加大遏制企業排污力度。環保費改稅后的重要變化就是將改變現行排污費按1:9進行央地分成的局面,即環保費改稅以后,擬將環保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,中央就不再參與分成。
此次環保稅法立法是按照“稅負平移”原則,將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,因此維持了征收比例的平穩過渡。環保稅稅目將按照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,排污費的繳納人將變為環保稅的納稅人,排污費收費標準將是環保稅的稅額下限。征稅對象指《環境保護稅法》所附《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》、《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》規定的大氣污染物、水污染物、固體廢物和噪聲4類應稅污染物。
征收范圍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為作為對象,重點監控火電、鋼鐵、水泥、電解鋁、紡織、制革等重點污染行業的納稅人等。其中大氣污染物、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;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確定;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。
2018年1月1日起,《環境保護稅法》將正式實施,這意味著今年最后一個季度將是環保稅開征前的最后準備階段。相關部門正在抓緊起草環保稅法實施條例,已有3個部門發布了貫徹實施的通知,要求各地方做好征稅準備工作,推進排污費改為環保稅。此次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,吹響了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準備攻堅戰的集結號。
與此同時,一系列征稅工作正在完善。在稅收征管方面,環境保護費改稅后,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,環保部門配合,將開啟“企業申報、稅務征收、環保監測、信息共享”的稅收征管模式。征收主體將變為各地地稅部門,環保稅收入將納入本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,收費與征稅兩套制度要進行轉換。
在以排污費收費標準為下限的基礎上,環保稅稅額將以排污費標準的10倍為其上限,在這個范圍內,地方有權決定自己的適用稅額。環保稅開征后,每個企業稅負增減情況不一。這既同企業污染情況大小有關,也同地方原有排污費的執行情況有關。最大的挑戰在于征管,污染物排放測量有復雜測定技術和整套標準,稅務部門要和環保部門就技術依據、稅基確定等進行溝通、需要技術協調,需要更加科學合理測定。
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譚云明認為,把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稅額下限,這意味著稅額標準高于現行排污費,環保稅開征后,預計每年征收環保稅的規模理論上可達500多億元。業界普遍認為,環保稅的征收還將一定程度上刺激第三方污染治理等企業的發展,擴大環保產業蛋糕。
“不一定會給企業增負,環保稅負差異將導致清潔生產企業產品生產高于污染企業,從而提高清潔生產企業的市場占有率,污染企業會被擠出市場。”同時,通過稅收的方式真正將環境成本計入生產的全成本中間,倒逼環境產業結構升級。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薛濤如是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