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,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如火如荼,而在城市規模越來越大,建設過程中拆遷、重建、裝修等產生巨量的建筑垃圾,已經成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大難題。保守估計,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期內,我國建筑垃圾的年平均產生量將超過15億噸,在2020年達到近30億噸。
建筑垃圾的“資源”屬性一直存在,過去由于意識與相關知識的匱乏,導致其“垃圾”屬性占據主導地位。以至于,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足5%。現如今,社會對于建筑垃圾的認知水平不斷提升,國家和地方政府也對建筑垃圾給予了高度重視。至此,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應勢興起。
蹣跚起步,步履維艱。雖然政府在法律層面出臺了不少政策法規,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涌入其中,但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仍舊掣肘重重,譬如法律政策體系不甚完善、行業標準滯后乃至缺失、資源化利用率低下、企業盈利水平過低、市場秩序混亂等。
最值得一說的是,由于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過程中的弊端,導致多起惡性事件出現。2015年深圳光明區特別重大山體滑坡、2016年上海市發生了兩起建筑垃圾跨省傾倒等,每一件都轟動全國,引發全社會對于建筑垃圾資源化的追問與思考。
由于資本逐利性,社會資本涌入,一批企業和組織野蠻入侵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。據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透露,雖然這些企業或組織在設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,但由于技術水平的限制以及底蘊不足,導致這些設備空有其名,質量難以保證,且達不到使用要求,資源化程度過低,加劇了市場亂象,不利于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裝備的健康推廣。
就此,我們認為,政府在建筑垃圾資源化方面的力度應該可以更大,單純的鼓勵與政策不足以打破現有瓶頸,僅靠市場自發調節同樣“心有余而力不足”。只有出臺強制性法律標準,才能將建筑垃圾資源化推上正軌。
在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,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已經高達90%,相關設備無論是品質還是市場都相對成熟,完整的產業鏈條已經構建完畢,這無疑對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率的提升有著很大的借鑒意義。
綜合,我們認為,要使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可持續發展,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。政府這只“看得見的手”,做好頂層設計,完善收費制度和標準,出臺強制應用措施,打通再生產產品出路,培育市場條件;市場這只“看不見的手”讓企業充分競爭,優勝略汰,確保市場秩序的穩定與和諧。
現如今,建筑垃圾資源化已經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,只有不斷完善我國政策法規、工藝技術等,多措并舉,忽然大幅促進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率從5%向90%突進。